介绍: (一)短路电流计算条件 为使所选电气设备具有足够的可靠性、经济性和合理性,并在一定时期内适应电力系统发展的需要,作校验用的短路电流应按下列条件确定。 (1)容量和接线按本工程设计最终容量计算,并考虑电力系统远景发展规划(一般为本工程建成后5~10年):其接线应采用可能发生最大短路电流的正常接线方式,但不考虑在切换过程中可能短时并列的接线方式。(如切换厂用变压器时的并列)。 (2)短路种类一般按三相短路验算,若其他种类短路较三相短路严重时,即应按最严重的情况验算。 (3)计算短路点选择通过电器的短路电流为最大的那些点为短路计算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