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1.2 工程性质 本工程为设计、建造与采购(部分)交钥匙模式工程(EPC总承包方式),包括本工程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设备及材料的采购(部分采购)、运输及储存、建设、安装、启动调试(含性能试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1.3 建设规模:1×30MW高温超高压生物质发电厂 2.1.4 工程地理位置:本工程地处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地处四川盆地西南边沿,东接夹江县、峨眉山市,南靠汉源县、金口河区,西邻雅安雨城区、荥经县,北接名山县、丹棱县,距成都147km、乐山55km、眉山50km、雅安62km。 厂址位于洪雅县南6km的将军乡杨场村,紧邻公路,交通便利。 2.2 施工、供货范围 全厂范围内地上、地下建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以及所有工艺设备系统的安装工程。并包括与土建相关的上下水、消防、通风、除尘、照明、防雷接地等。并含厂外取水、电厂内隔离围墙、进厂道路、厂外取水管线和取水设施。 但不包括:1)干料棚(但消防由承包人承担)、全厂料场(含干料棚地面)硬化的施工(硬化地面沟道及地面下的管道、电缆、接地的施工由承包人承担,物料输送的廊道由承包人施工);2)锅炉耐磨耐火材料(含炉墙砌筑)的材料、施工、烘炉工作;3)料场及干料棚地基处理、围墙外的排洪和护坡;4)全厂绿化施工;5)场地平整工作。 2.2.1 施工服务范围 业主供设备材料的现场卸车和保管;乙供设备及材料供应;分系统与整套启动调试配合;10天可靠性试运行配合;以及配合性能保证试验等。 2.2.2 设备、材料供货范围 1)所有设备均由业主方采购(合同及附件中明确规定由承包人采购的除外);除盐水箱甲供,其余非标设备承包方供。 2)业主供货的材料 安装工程:高压主蒸汽管道及高压给水管道、管件及支吊架;不锈钢管及管件(热控部分的管道、管件、阀门除外);除灰除渣耐磨弯头、化水系统衬里管道及管件;安装工程阀门(不含热控仪表阀门、仪用空气阀门、防堵吹扫取样装置)及电动执行机构;转动机械的润滑油及油脂(不含施工及调试中的消耗);汽轮机油;生物质燃料;全厂电缆及电缆桥架、钢芯铝绞线、多股软导线、补偿导线、设备及机械照明灯具(除锅炉本体、电除尘本体、干料棚及汽轮发电机本体照明灯具为业主供货外,其余照明灯具、照明箱等为承包方供。)、保温材料(不含钩钉、铁件等)。 仪表控制:电源箱、检修箱、控制箱、端子箱;控制电缆;机旁按钮;绝缘子;浮筒液位控制装置;热电偶和热电阻、就地压力、温度仪表、流量测量装置(风量、喷咀、孔板);化学实验仪器、化验台柜、通风柜、玻璃仪器。 建筑工程:主厂房屋面彩钢板、主厂房外墙封闭板及檩条等连接附件;钢结构材料(汽机房钢结构及檩条、附件等)。 3)承包人供货的材料 除以上明确由业主供货的材料外,其余全部材料均为承包方供。承包人供货范围中的安装工程材料应包括仪表阀门(包括一次阀、二次阀和阀组)、仪用空气有关阀门、防堵吹扫取样装置;土建工程材料的门窗、地板、地砖、涂料、墙砖、洁具、吊顶、建构筑物灯具等需由业主方指定品牌及质量标准,标准见附件,且采购样品须经业主方书面认可。 2.3 水文、气象条件 2.3.1 水文条件 电厂拟选水源为青衣江城东电站水库水源。取水口位于城东电站库区右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