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照明系统图(Ⅱ)适用于事故照明,电源引自事故母线段,分两种情况: (1)在有人值班的场所如配电室、中央控制室等;人员出入频繁的主要通道、电梯和楼梯出口等场合需装设事故电源供电且自带蓄电池的正常和事故照明两用灯具。 (2)需要设置事故电源供电且不带电池的照明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