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程为四层民用建筑,建筑分类为低层二类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耐火等级为二级,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有吊顶。 本建筑总高度为24.00m,层高5.7m,总建筑面积为19605.04m,建筑基底面积为4901.26m。设计范围:本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本建筑物及建筑物内照明、动力、防雷、保护接地、火灾报警联动系统及消防广播系统。变电所、消防泵房.空调机房等设备用房均独立于本工程之外,未包括于本设计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