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交底内容: 1.工作前应对起重、搬运工具(绞车、葫芦、滑车、绳索、卡具、刹车、控制器等)进行存细检查,符合要求方能工作。2.起吊、搬运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和明确的信号,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3.起吊前应检查物件重量,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与下落物件,必须平稳地垂直上升和下降,必要时,应在物件上系以牢固的溜绳,防止物件摇摆或旋转。 4.起吊物体必须绑牢,吊钩挂在适当的位置上,以保持起吊后均衡平稳,起吊电杆、构架等 长大笨重物件时,必须吊在指定的起吊点上。 5.起吊物体的易损部分(如瓷套管等),宜卸下单独起吊,起吊时不得承受外力,并应以软 物垫好,以防碰坏,所吊物件若有棱角或光滑部分,在棱角或滑面与绳索相接触应以软物垫好, 防止绳索受伤或打滑。 6.起吊200kg以上的笨重物件,离地面约100mm时须稍停顿,检查各部受力情况,确认安全 后方可继续起吊。 7.起吊作业时,吊臂下及起吊物件1.5倍距离范围内不得有人,不准有人站在物件上升降。 8.人力装卸、搬运笨重物件时,必须确认物件的重心,防止倾倒。对上重下轻的设备必须绑 扎牢固。 9.使用滚杆时,拨动滚杆必须用铁锤敲打,不得用手直接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