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程位于长沙市,是一栋两座33层(有二层地下室)框架结构的并联高层商住楼。工程总建筑面积64161.73平方米,层高为2.9 米,总建筑高度为98.45 米。工程设计有 8 台电梯, 工程基础为冲孔灌注桩,桩数约336条。自然地面相对标高为-6.5米,桩顶标高为-7.9米,即基坑施工开挖深度为1.5米。由于施工场地南、西两侧靠近公路,需做护坡处理。其它部位施工中采用自然放坡形式,不做护坡处理。 工程采用钢管脚手架进行模板支撑。外防护采用钢管扣件式外脚手架,满挂密目式立网,脚手板采用竹串板铺设。 垂直运输设备采用一台塔吊, 台钢井架,砼用商品砼通过泵机输送。模板用电锯加工,钢筋在现场用短距离用人工搬运,用钢筋设备加工成型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为长沙 市质量安全监督站。 本工程根据公司《危险源清单》及《重大危险源清单》,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确定本工程必须采取控制措施的重大危险源为:。 4.2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2.1 本工程项目部将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需要备用适用的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等相关文件。 本项目部将根据各级各有关部门对上述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等文件的修订情况及时对文件进行更新。 4.2.3 本项目部将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制度及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在多种场合、以多种形式向职工做宣传教育,要求全体职工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