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及地质水文资料,相邻建(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会同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估,制定和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业环境。工程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强行开工。在施工期间,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按基坑、二层结构、主体(高层每四层一阶段)装饰等阶段及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状况进行检查评定,并将评定结果记入《安全资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