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土方工程 1、土方工程的开挖和填筑必须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前必须清除地上障碍物和勘定地下工程、管线的准确位置,做好标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严禁使用机械对地下管线进行探察。 3、土方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上而下开挖,人工挖土2人操作间距横向不得小于2m,纵向不得小于3m。禁止采用挖空底脚方法开挖土方或者不良地质岩石。 (2)明挖放坡宽度必须大于土质自然破裂线宽度;开挖深度1.5m以上,且无条件放坡的,必须设置固壁支撑。固壁支撑应经过安全验算并随挖深增加。 (3)坑、槽、沟边缘1m以内不得堆放弃土、机械或者其他杂物,并在距边缘1m处设置截水沟。 (4)机械开挖应设专人指挥。机械放置平台保持稳定,挖掘前要先发出信号。严禁人员进入机械旋转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