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中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从事危大工程施工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大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