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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旁站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为了加强对该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依据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宁夏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的通知》(宁建(建)字[2007]第46号文)、宁夏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的通知》(宁建(建)字[2008]23号文)等有关规定,特编制本工程安全监理旁站方案。
三、本工程旁站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含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砼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6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超过25CM现浇板,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 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脚手架工程
高度超过50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8米以上高度的满堂或独立脚手架。
5、起重吊装工程
6、临时用电工程
7、塔吊安拆及顶升;
8、物料提升机安拆;
9、其它重大危险作业;
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6米以上的边坡施工;
五、旁站监理工作程序:
施工企业根据项目监理部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重大危险作业施工前24h小时,应当书面通知驻地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六、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资质及现场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批情况。
3、检查重大危险源作业专家论证资料、设备自检、准运、备案资料、安全设施原材料、固定件合格证、试验报告等资料。
3、在现场跟班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4、作好旁站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