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首页
  2. 安全论文
  3. 内容

论建筑安全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

           摘要:安全生产是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如何保证建筑的安全施工,有效地控制和降低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摆在施工管理人员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针对加强建筑业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对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 分析了近年来建筑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以降低建筑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 建筑企业 安全管理 问题措施 

   0前言 

   多年来, 我国在建筑安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制定了许多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并建立了安全管理体制,有效地控制和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就尽量减少生产成本,减少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从而忽视了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减少了相应的劳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不注意改善生产环境,最终导致生产事故频发,从而使我国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远远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建筑安全管理的形势依然很严峻。如何加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最大限度地控制工伤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是我国建筑业管理者、建设者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1. 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现存的问题 

  1.1 企业领导和员工安全意识淡薄 

   一些企业的领导长期对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效益、轻安全,抓安全生产形式主义严重,漠视生产工人合法的劳动保障权益,不配备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 肆意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工人长期处于超负荷、高强度的工作状态,必然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另外,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不够,员工相应的安全意识淡薄, 很容易引起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1.2 安全管理基础薄弱 

   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主要是由于一些人的安全意识淡薄,理不清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造成的。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建筑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比较薄弱,解决建筑安全生产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工作相对滞后,安全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缺少市场化的政策导向和经济激励措施,施工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应用与安全防护措施的研究不同步等; 二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安全防护技术、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还相当落后,标准化、定型化和工业化的程度很低;三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素质普遍偏低,安全人员文化素质偏低,对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措施等不懂,无法对施工队进行管理。 

  1.3 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 

   落实其安全责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管理的问题;安全规章制度职责不清,管理目标不明确,导致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 

  1.4 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 

   在我国相继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队伍的建设,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能。但在实施过程中,有的地方政府未能很好地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重要性,以致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编制、经费、人员配置等方面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在实际工作中,造成职责分工混乱、管理断档脱节、监管力度不到位等现象。培训机构对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培训不规范, 培训制度不健全,针对性不强,深度达不到国家要求,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不参加培训,只要出钱就能办证的情况,从而导致监管和从业人员素质低,管理不到位。 

  2. 加强建筑安全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2.1 政府应提高监控能力及信誉度 

   企业与政府,是建筑安全管理措施推行过程中的两个行为主体,由于各自的利益趋向不同,二者之间存在矛盾,建筑安全管理很大程度上也是二者博弈的结果。一方面,政府通过政策监控,迫使企业采取建筑安全管理措施;另一方面,企业出于对利润的追求,会理性地“逃避”责任。若政府拥有足够的技术能力,能以较低的成本完成检查,或者政府采取“承诺行动”,让企业确信政府一定会采取行动对建筑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那么企业为避免受到处罚而蒙受更大的损失, 则会主动采取技术手段,改善生产中的负效应。 

  2.2 修订、完善建筑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建筑业的特点和安全生产的实际,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安全标准、规范的修订、制定工作。当前应加快《建筑法》的修订,增加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行政管理主体地位及对建筑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定位;补充有关安全生产许可的规定,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律规定的处罚办法、建筑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及建筑事故死亡、伤害的经济赔付标准等。 

  2.3 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监控体系 

   加快建筑安全监控保障体系的建设。建筑安全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 要保证安全监控正常运行,必须辅之以组织、制度、设施等保障体系。一旦发生事故而造成人身与财产损失, 必须采取应急救援、治疗、善后处理及恢复等措施,这也是建筑安全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高新技术手段进行监控预警可以有效地抑制事故的发生,目前发达国家几乎全部拥有以计算机为中心的综合监控系统,而国内利用计算机进行安全监控尚未普及。 

  2.4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强化建筑安全管理,推动我国建筑安全形势的稳定与好转,关键是要有一支业务熟练、作风过硬的安全监管队伍和一个安全意识强、操作技能高的建筑工人群体。因此,要对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设立、人员配备要求、培训教育、考核方式等制定相应的、可操作性强的法规或政策,特别是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基本操作技能是当务之急。 

  2.5 建立面向全社会开放的信息系统 

   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和计算机的广泛应用,通过计算机网络建立一个庞大的、向全社会开放的建筑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已成为可能。建立企业安全信用档案,对发生伤亡事故的企业和监理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计入其信用档案。该系统应由全国性的行业管理机构建立并控制,将全国所有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企业一旦发生了事故,就将该事故的前因后果以及最终责任认定等情况录入系统并进行曝光,从舆论上监督所有的施工企业狠抓安全管理工作; 对在安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也录入该系统, 供其他施工企业借鉴学习,以提高整个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2.6 规范建筑防护用品管理, 实行强制许可证制度 

   有关专家指出,国内个体安全防护用品市场秩序混乱、产品质量低劣,已成为导致建筑安全事故多发的元凶,规范市场、提高质量迫在眉睫。目前我国个体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和普通两种,对特种防护用品是实行强制许可证制度,而对普通防护用品则是进行一次性质量检测管理。建议对建筑防护用品管理全面实行强制许可证制度,以遏制假、冒、伪、劣建筑安全防护用品的泛滥。 

  3. 结语 

   总之,对于建筑安全监督和管理,不仅国家要从宏观上进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建筑企业自身也要从微观上进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并且要以国家的管理来指导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以企业的建筑安全管理为具体实施方法。大力宣传建筑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将宣传与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宣传检查,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企业经营者和广大建设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系统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文化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要综合运用国家和企业共同监督和管理,以求达到建筑生产安全、高效的目的,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为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不懈努力。 

相关文章

回到顶部
请复制以下网址分享
论建筑安全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
https://m.gc5.com/gcaq/aqwz/103504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