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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与对策研究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肃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的现状,针对问题提出了加强水源地保护、因地制宜选择水处理工艺、健全水质监管和管理体制等方案,为进一步促进水质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结果分析;对策

随着人们健康观念的不断提高,饮用水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根据《甘肃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工作的通知》(甘水办农水发〔2016〕93号)的要求,肃南县水利、卫生部门联合对肃南县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源水、管网末梢水进行了全覆盖水质检测,对分散式供水工程以村为单元进行典型工程水质检测。

1对象与方法

1.1检测对象和监测点的选择

肃南县共有6乡2镇102个行政村,总人口3.8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57万人。目前共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5处(不包括城市管网延伸工程1项),总供水量4332m3/d,总供水人口100村25013人。其中:集中式农村饮水工程92项,供水量4290m3/d,供水人口97村24337人,分别占工程总数、总供水量和总供水人口的44.88%、99.03%和97.30%;分散式供水工程113处,供水量42m3/d,供水人口3村676人,分别占工程总数、总供水量和总供水人口的55.12%、0.97%和2.70%。按供水水源类型分为集中式地下水、集中式地表水、集中式机井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见表1)。此次水质检测共采取集中式供水工程86项的水源水和末梢水172个水样(6项冬季不运行,未采样),分散式供水工程3处3个水样,共175个水样,供水量为3992m3/d,供水人口为23866人,分别占工程总数、总供水量和总供水人口的43.41%、92.15%和95.41%。肃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采样情况见表2。

1.2检测项目

肃南县疾控中心根据《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和《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要求,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分3类20个主要项目进行检测。一是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肉眼可见物、浑浊度、臭和味、pH值、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以CaCO3计)、氨氮;二是毒理学指标:氟化物、铅、铬(六价)、硝酸盐;三是微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现状未进行净水消毒处理,本次未检测消毒指标。

1.3质量控制

水样由各乡镇水利工作站派专人专车在规定的时间内采集送至疾控中心。疾控中心均由持证人员检测,并严格按照程序文件、质量手册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实施,检测频次多为1次,对于检测值可疑或经分析不合理的水样,均2次采集水样进行复检,以确保检测数值的准确、客观与公正。同时进行内部质量控制,每批样品均做空白试验、平行试验和标准物质检测,检测质量可靠。在全部水样检测完成后,实验室将水样基本信息表、采样照片、检测成果进行汇总、对照和检查,按照实验室有关要求进行各检测报告的校核,由总质量负责人和总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提交水利和相关部门使用、存档。

2水质评价标准和达标状况评价

肃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结果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评价,检测结果中有一项不合格者即判定该样品不合格。本次共调查检测89项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的工程有79项,达标率为88.76%;水质达标的供水量和供水人口分别为3708m3/d和2.16万人,分别占采样供水量和供水人口的92.89%和90.51%。供水工程水源水与管网末梢水水质达标率相同。采样集中式地下水供水工程73项,水质达标的工程69项,达标率为94.52%;水质达标的供水量和供水人口分别为3189m3/d和1.80万人,分别占采样供水量和供水人口的79.88%和75.42%。超标项目为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和1项氟。采样集中式地表水供水工程2项,水质达标的工程1项,达标率为50.0%;水质达标的供水量和供水人口分别为110m3/d和0.082万人,分别占采样供水量和供水人口的2.76%和3.44%。超标项目为氨氮。采样集中式机井供水工程11项,水质达标的工程8项,达标率为72.73%;水质达标的供水量和供水人口分别为409m3/d和0.27万人,分别占采样供水量和供水人口的10.25%和11.31%。超标项目为总大肠菌群和耐热大肠菌群。采样分散式供水工程3处,水质达标的工程1处,达标率为33.33%。超标项目为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和铅。

3超标项目分析

3.1超标项目

经对肃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报告分析,共检测的175个水质样品中,达标的水样157个,达标率为89.71%。超标较多的检查项目为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2项,共11个水样,占总检测水样的6.29%;超标较少的检查项目为氟化物、氨氮、铅、菌落总数4项,共8个水样,占总检测水样的4.57%。而地表水和水窖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低。

3.2超标原因分析

肃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一是水源地未划分保护区,保护措施薄弱。在水源地周边有放牧牲畜、生活排污及灌溉期化肥农药回流等造成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超标的可能。二是地表水和水窖在引水、储水过程中造成氨氮和铅超标。在本次水质检测中,分散式供水工程抽检浅井1处,水窖2处,浅井水质合格,水窖水质均不合格。肃南县水窖都建在极度缺水的干旱草原,有集雨和引地表水存储两种形式,有源水和保存使用中造成污染的可能。三是净水工艺和措施落后。全县尚未建设水厂,大多供水工程无消毒设施或消毒药品准备不足,仅在丰水期期间不定期投放消毒剂进行消毒,消毒频率和有效消毒浓度均不符合要求。四是受地貌和供水工程分散、受益人口少等条件制约,管理难度和成本大。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是反映水体卫生状况的主要指标。总大肠菌群主要污染来源是人、畜粪便污染。水体中的菌落总数超标,表明其卫生状况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人、畜饮用菌落总数超标的水,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健康。氨氮污染主要来源于动植物,如动物粪便、植物腐败、藻类和原生动物等,在人体转化为亚硝酸盐后对人体有致癌作用。铅化合物对人体的影响主要是神经系统、肾脏和血液系统,还会引起肾功能损害,影响儿童的智力发育等。含氟高的水多为区域性地质岩土中的白云岩、石灰岩,因水流的溶解带动,致使区域浅层地下水氟化物含量超标。长期饮用氟超标水,可引起地方性氟中毒,出现氟斑牙和氟骨症,重者造成骨质疏松、骨变形,丧失劳动能力。

4解决对策

4.1水源保护与水质净化相结合,防治并重

一是依据《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落实保护和治理措施,划定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设立地理界标、网围和警示标志。采用全封闭水源构筑物,避免污染物直接污染。二是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净水工艺和消毒设施。逐步在乡镇级供水工程建设水厂进行水质净化处理,在村级供水工程增加和完善消毒设施。对一般水处理技术不能有效净化水质,而且成本大的供水工程进行更换水源。对水源缺乏、居住分散、无条件安装消毒设施的供水工程,可安装家庭净水器,使饮用水水质达标。对机井供水工程实行饮用水水源机井和灌溉机井分离,防止化肥农药回流到水源机井。对分散式供水工程要建立严格的用水制度,把好引(集)水关,做好存储期的卫生防护,在使用中定期清洗和消毒,确保各类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4.2强水源地和工程监管,确保供水安全

一是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预警机制,制订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威胁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维持社会稳定。二是强化水源地监管。卫生、水利等相关部门将农村饮水常规水质监测作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疾病预防控制的常规工作,建立长效监测机制,及时准确地掌握水质状况。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机构和人员配备,加强检测仪器设备配置和检测人员技术培训,定时开展水质监测,保障数据准确、及时、公正,保证群众饮水安全。三是强化治污措施。严格农村小型、微型排污口监管,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止新污染源产生,稳步改善水源地水质状况。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卫生知识和保护饮用水水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发现污染水源的行为,及时制止、举报,防患于未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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