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公布有关行业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的通知
苏安办〔2025〕1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安全风险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规定,省安委办、省住建厅联合公布《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目录可在省应急管理厅和省住建厅网站上下载。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有关企业(单位)认真学习,对照目录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并按照条例规定主动报告,有效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水平。 附件:《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pdf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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