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适用于用二极或多极导体将灯具连接到电源的导轨系统,包括带接地装置(I类)、每根导体额定电流不超过16A、而且极间额定电压不超过440V的导轨系统,或者不提供接地(m类)、每根导体的额定电流不超过25A,额定安全特低电压不超过25V的导轨系统。导轨系统可以提供灯具的机械支承。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成普通室内使用的导轨系统,导轨安装在、或嵌装在、或悬吊在墙_L和天花板上。这些导轨系统不打算在经常会出现特殊条件的地方使用,如船舶、汽车等等,也不打算在恶劣场所使用,例如可能会发生爆炸的危险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