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交底内容: 1.装载机工作距离不宜过大,超过合理运距时,应由自卸汽车配合装运作业。自卸汽车的车箱容积应与铲斗容量相匹配。 2.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超过出厂规定的场地上作业。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3.装载机作业场地和行驶道路应平坦。在石方施工场地作业时,应在轮胎上加装保护链条或用钢质链板直边轮胎。 4.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照明、音响装置齐全有效;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符合规定; 3)各连接件无松动; 4)液压及液力传动系统无泄漏现象; 5)转向、制动系统灵敏有效; 6)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5.启动内燃机后,应怠速空运转,各仪表指示值应正常,各部管路密封良好,待水温达到55℃、气压达到0.45MPa后,可起步行驶。 6.起步前,应先鸣声示意,宜将铲斗提升离地0.5m。行驶过程中应测试制动器的可靠性。并避开路障或高压线等。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严禁铲斗载人。 7.高速行驶时应采用前两轮驱动;低速铲装时,应采用四轮驱动。行驶中,应避免突然转向。铲斗装载后升起行驶时,不得急转弯或紧急制动。 8.在公路上行驶时,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并应遵守交通规则,下坡不得空档滑行和超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