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适用范围(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2)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的工程。 2.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 1.1实行作业制度 由于基坑(槽)作业本身有危险性而且作业对周围环境亦有影响,所以每项作业的开工,必须认真检查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措施落实,再由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开工,以防止准备工作和配合条件缺陷而造成事故。 1.2根据施工图、地质报告、合同,在开工前确认所挖基坑深度以及地下水位情况,调查基坑四周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地上构筑物、地下设施等外部环境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前编制施工方案。 1.3开工前应完成对施工作业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