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⑴、项目经理的安全职责 ㈠对本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㈡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㈢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公司经营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㈣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㈤主持制定年、月安全生产计划,组织各有关部门解决实施安全生产计划的有关问题,并主持监督其实施。 ㈥主持研究解决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科技发展技改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任务的安全生产方案和技术措施。 ㈦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㈧主持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 ㈨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 ㈩主持对重大安全、伤亡事故的及时上报、调查、处理、善后、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的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情况发生。 ⑵、项目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㈠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㈡协助项目经理主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㈢在坚持安全工作“五同时”时,安排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分析安全情况,发展趋势,找出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㈣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制订安全措施,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和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坑道作业、机电作业,交叉、多层、高空作业以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都应组织学习,制订专项安全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㈤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工具、生产、安全设施等情况,及时消除隐患在生产进度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