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第一节、监理工作范围 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和保修工程。上述内容在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变更内容及实施本工程所必须完成的其它附带工作。 第二节、监理工作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对苏盐沿海合作园区锦苏路一期(鹿影湖大道-工业二大道段)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进行安全、质量、进度、投资以及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 监理工作依据 1、 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 现行的各专业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 3、 本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 4、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设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预)算、建设计划、图纸及其它有关文件; 5、 业主和承建商签订的各类建设合同及附件; 6、 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监理、承建商之间形成的会议纪要及其它文字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