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项目监理组织措施的总体思想 依据该项目所要求监理工作必须具有综合性和全面性的特点,监理组织模式宜按阶段组织。不同阶段组织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变,其他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按阶段不同进行分工和进场。 施工监理组织机构 施工期的监理工作中采用直线制方式设置监理组织机构,(详见监理组织机构图)专家组分技术专家组和合同咨询专家组设置,专家组起到总监理工程师智囊团的职能。其中,配备一名国家注册建筑师负责设计方面的监理工作。其余监理工程师按照个人从事专业情况安排在监理组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由闫兵同志担任,为国家第一批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从事监理工作10余年;专家组成员由国开建设监理公司的相关单位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设计院的具有多年设计经验并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高级工程师担任,彭远久同志负责建筑和结构等设计技术方面的工作;唐仕勋、陈家祥同志负责勘察技术和合同方面的工作;施爱平同志负责安装工程设计技术和咨询方面的工作。专家组结构体系完整,分专业、分业务管理工作涵盖范围广,将为本工程的全程监理工作提供坚实的技术业务指导工作。 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施工、缺陷责任期等三各主要阶段,根据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在整个施工阶段,监理组织采用直线职能制的组织模式进行监理机构设计。总监理工程师不变;在施工前组织结构的基础上,不变原专家组的主要成员,增补有中级职称、有现场监理经验的中青年工作人员到专家组工作,增加专家组建议的可操作性;设置职能部门,就监理工作中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部门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