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3.6.3.1所有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针对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法、作业工况条件、使用的机具设备、临时用电、架设工具及各项安全防范设施等制定确保安全施工和防止环境污染的技术措施。 3.6.3.2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如大型吊装、高层和特殊脚手架、高层井架、拆除、支模、沉井、深坑、沉箱、地下连续墙、盾构推进工程、各种特殊架设作业等)必须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要求。 3.6.3.3危险性大,高空作业多的建设工程应单独编制季节性(主要指夏季、雨季、风季和冬季)施工安全措施。一般建设工程可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中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3.6.3.4对于窨井、地下坑基等有毒有害气体、液体可能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编制防毒专项安全措施。 3.6.3.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容量较大的工地应按建设部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范要求(临时用电设备数大于等于5台或设备总容量大于等于50KW时)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6.3.6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建设工程和特殊工程不得开工。 3.6.3.7施工组织设计要经企业技术主管审定批准,企业技术主管部门盖章有效。 3.6.3.8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修改的,必须报经原批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