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3项; 1.2本工程建设场地“三通一平”已完成,建设资金已落实。 1.3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 1.4本工程的招标工作由温州空港新区管理委员会(筹)委托代理公司组织实施,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站负责监督。 2施工监理服务工作范围及内容要求: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 2.2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施工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向业主提交阶段性总结材料和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4.2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