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二、监理招标的范围和内容: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委托监理内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工程质量(含工程资料)、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造价控制以及保修期的质量保修控制。 三、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监理资质等级要求: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资格要求: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持有效营业执照,上一年度年检“合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以往监理业务中,无违法、违规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人数与资格要求:监理人数(不含总监)不少于6人,土建、安装等专业配套齐全。 5、投标人派驻工地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的检测设备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必备仪器,包括水准仪、经纬仪等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等。 6、监理服务期及服务要求: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止。 服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一)、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的原则: 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安全、合同等进行全面控制与管理。 (二)、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的主要内容: ⑴协助业主做好施工招标等工作; ⑵协助业主与承包商编写开工报告,办理开工手续; ⑶协助业主确认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 ⑷参加施工图会审,提出会审意见; ⑸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 ⑹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协调业主与承包商的关系; ⑺审核承包商或业主提供的材料(数量、质量),复验、确认承包商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按规定做好平行检测与见证取样、抽样等工作(要求平行检测30﹪); ⑻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 ⑼协调工地文明安全施工、交通组织、保护措施、实施的计划等; ⑽审核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签证工程款支付申请,并对变更价款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