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开工前检查。目的是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连续正常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 (2)工序交接检查。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实行“三检制”,即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还要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工序交接检查。 (3)隐蔽工程检查。凡是隐蔽工程均应检查认证后方可掩盖。 (4)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由于处理质量问题或某种原因停工后需复工时,也应经检查认可后方可复工。 (5)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经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后,才允许进行下一工程项目施工。 (6)成品保护检查。检查成品有无保护措施,或保护措施是否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