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 、总则 1.0.1我国自1998年开始,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了一项重大的管理体制改革,即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建设监理作为一项制度已被正式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为了提高监理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监理作用,更有效地提高我国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 1.0.2、在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中,监理的工作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工程类别,其范围确定为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二是工程建设阶段,其范围确定为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勘察设计招标与勘察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与施工阶段(包括设备采购与制造和工程质量保修)。 (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