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①本工程±0.00相当于绝对标高较多、桩顶标高不一致且桩型有四种。 ②本工程其中28#至31#及35#楼均采用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PHC A400)总桩数为1118根,桩长分别为:其中35、34、33、30、29、28、27、20米,34#37#33#楼及2#车库均采用PHC AB400 80管桩,总桩数为846根,桩长分别为:32、31、30、29、21、18米,4#5#6#楼均采用KFZ A300 70方桩,总桩数为295根,桩长分别为22、21米,1#车库采用HKFZ—AB300(160),总桩数为107根,桩长为21米,±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为:6.150有31#29#30#31#楼及1#车库,为7.750米有5#6#楼,为5.800有2#车库及33#37#楼,为5.900有4#楼,为5.450有34#35#楼, ③单桩竖向承载力分别为:1500、1450、1350、1280、1250、750、690、490、470 KN/根。 3.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 拟建场地为农田,地形平坦,地势开阔,场地内有明浜、暗浜、暗塘、建筑垃圾及障碍物等不良情况。场地属位于长江三角洲入海口东南前缘,金山区,其地貌属于上海地区四大地貌单元中的滨海平原类型。本工程持力层为⑦2层灰黄-灰色粉砂土,密实,该层在拟建场地稳定分布,层厚12.00~22.60m,平均17.09 m。 拟建场地浅部土层中的地下水属潜水类型,地下水位埋深在1.60~2.00m之间, 相应标高在2.25~2.73m之间,设计施工中按高水位0.5m, 低水位1.5m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