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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 资料大小:57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11-09-14 11:53
  • 发布作者:珠磊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gc5.com
  • 安全检测 瑞星 江民 卡巴斯基 金山
介绍: 1、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工程作业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l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2、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浓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3、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动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4、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5、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放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底部设18cm高的挡脚板,并张挂密目式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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