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二、监理工作范围 2.1 监理工作的范围: 1、 涉及本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四控制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协调工作、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及相关工作。 2、 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涉及的土建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等范围内的施工监理工作。 三、监理工作的内容: 1、协助业主与承建商编写开工报告,协助业主办理开工手续; 2、参加施工图会审; 3、审查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5、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协调业主和承建商之间的关系; 6、审核承建商或业主提供的材料、购配件和设计的数量及质量; 7、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协助业主编制用款计划;审核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并签证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8、审批承建商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建商编制的月度及周施工计划;分阶段协商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督促承建商实施进度计划。 9、督促承建商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强制性质量控制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10、督促、检查承建商落实安全保证措施; 11、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12、负责施工现场签证; 13、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14、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15、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6、参加工程验收,协助业主审查工程结算; 17、检查工程状况,参与鉴定质量责任; 18、督促承建商回访; 19、督促承建商及时完成未完工程尾项,维修工程出现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