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项目土建工程划分为三个监理合同段,相应设立三个高驻办。每个高驻地包括1 名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简称高级驻地),1~2名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助理(简称高级驻地助理)及相应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理人员和其它人员。高驻办内设高级驻地试验室,每个高驻办内按施工标段设驻地办,并安排相应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旁 站监理人员和其它人员,驻地办内设试验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