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