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设计桩号为RK2+380~RK5+900,管沟全长3.52km。综合管沟内收纳的市政管线有:110kV及220kV高压电缆、10kV中压电缆、通信电缆、给水管道、中水管以及直饮水管,其中中水管和直饮水管为预留管位。管沟采用矩形箱涵的结构形式,分为双仓,其中给水管、通信电缆、中水管及直饮水管位设为一仓(综合仓,净空尺寸4.9×3.2m),高压电力电缆、中压电力电缆设为一仓(电力仓,净空尺寸2.2×3.2m)。 二.基坑工程监理工作程序(见图-2.0) 三 基坑工程施工方案审查 3.1 基坑工程施工方案的报审 1. 基坑工程承包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 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的工程;或基坑(槽)深度虽未超过5 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 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深基坑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论证。 2. 在基坑工程开工前办理基坑工程施工方案报审手续,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3.1)报监理机构审查。 (1) 专项施工方案需经本单位技术主管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2) 报审时应附施工方案审批表;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基坑施工方案,应附专家论证审查报告,报审时应提交支护方案设计计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