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32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756.2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45435.2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2321 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下二层,地上26层;建筑高度83.9米。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墙下条形基础,梁式筏板基础。人防总面积为1969平方米,设计使用年限50年,平时为停车库及柴油发电机房,战时为核6级二等人员掩蔽所,设计掩蔽人数1479人;人掩部分别划分四个抗爆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