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建筑物定位测量前,应由建设项目法人提供规划测量部门测量并确认的建筑物角标的坐标,(包括书面通知和现场坐标移交)角标一般为三点以上。其中两点作为定位测量用,其余点作为校核用。所提供的角标,施工单位应妥善保护,当角标位于建筑物内或施工过程可能会破坏时,应在单体定位后,引至安全地方固定好。建筑物定位测量时,以所提供的两个角标进行测量定位,然后利用其余角标反向测量校核;属角标有误时,应及时通知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法人代表进一步证实;属放样本身轴线有误,应重新放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