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四、安全事故处理方案 1、当发现工程出现安全事故后,监理工程师首先应以《安全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停止有安全事故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同时,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2、施工单位接到安全事故通知单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 调查的主要目的是要明确事故的范围、危险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为事故的分析处理提供依据。调查应力求全面、准确、客观。 调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2)安全事故的详细情祝,诸如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情况等; (3)事故调查中有关的数据、资料; (4)安全事故原因分析与判断; (5)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6)事故处理的建议方案与措施; (7)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者的情况; 事故情况调查是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有些安全事故原因复杂,常涉及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维护管理、工程环境条件等方面,因此,调查必须全面、详细、客观、准确。 3、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必须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事故处理措施方案。来源于对事故原因的正确判断,才会有正确的处理。必须充分对调查资料、数据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后,才能由表及里、去伪存真,找出造成事故的真正原因。所以,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建设单位等各方参加事故原因分析。 4、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方案的制订应以事故原因分析为基础。如果某些事故一时认识不清,而且事故一时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进行调查、观测,以便掌握更充分的资料数据,做进一步分析,找出原因,以利制定处理方案。切忌急于求成,不能对症下药,采取的处理措施不能达到预期效果,造成反复处理的不良后果。 制定的事故处理方案的原则: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若一致认为不需专门的处理,必须经过充分的分析、论证。 5、确定处理方案后,由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无论是否由于施工承包单位方面的责任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处理通常都是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实施。如果发生的安全事故不是由于施工单位方面的责任原因造成的,则处理安全事故所需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应给予施工单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