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程主线路面设计采用了沥青混凝土路面类型,上面层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中面层为6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下面层为10厘米沥青混凝土(ATB-25),在上面层与中面层之间设SBS改性沥青封层,基层采用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8厘米二灰稳定碎石,底基层采用20厘米厚的二灰稳定土。 2.1监理目标: 总体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费用满足合同要求,工程建设达到“质量优、投资省、效益高、环境美”的目标。 服务目标:严格监督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全面优质地履行监理合同,监理工作达到本工程各项要求,即优质监理服务。 质量目标:严格按照监理合同、技术规范及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以“一流的材料、一流的设备、一流的工艺、一流的管理”为准则,创国内一流水平。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总承包单位在投标书中承诺的质量档次检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到优良。 进度目标: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环保的基础上,以网络计划控制为主线,以监理单位所监理的总承包单位与项目办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工期为进度控制的目标。 费用控制目标:以质量、安全和环保符合要求为前提,实现所监理的承包单位与项目办签订的总价作为费用控制的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有效地杜绝各类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目标: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沿线地表植被、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湿地、自然景观、主要河流水质等保护;做好施工场地、驻地、施工便道、砂石料场、取弃土(渣)场等大型临时工程的环境保护备案登记工作。使环保工作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