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监理目标 (1)造价控制目标 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目标为工程承包合同价,即在确保工程项目进度、质量目标的前提下,以科学、公正的原则控制可能发生的新增费用,使工程的实际造价尽可能接近合同价。 (2)进度控制目标 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目标为施工合同约定的总工期,以事前控制为主,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检查与调整等手段,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实现各个施工阶段工期目标,确保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3)质量控制目标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目标为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即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为依据,以工序质量控制为核心,强调事前控制和主动监理,认真做好对影响质量的5个因素(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的检验,强化验收,最终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制止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行为,有效地把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范围内。 二、监理范围 XX快速路市政工程(二期第八标段)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涉及的道路工程;地基处理工程; 桥梁工程;给水工程(含结构工程);排水工程(含结构工程);电气(电力电信)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有关工作的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