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二、监理工作范围: 道路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 三、监理工作内容: 3.1根据施工图的设计和预算、协助业主组织图纸会审,做好记录并整理会审纪要。3.2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准备,审查开工报告,签发开工令,复核水准点及定位线等。 3.3审核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及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3.4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3.5审核承建商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保单、出厂合格证,检查外观质量、数量,审核无定额材料的单价。 3.6组织施工图交底、负责施工现场签证。 3.7组织和参加定期召开的工程协调会议并做好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的有关争议,协助业主处理索赔事项。 3.8监督、检查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控制,组织检查并监督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依据合同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3.9协助业主审核承包合同文件,审查技术档案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 3.10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档案,定期编制监理报告。 3.11协助业主组织工程交工初步验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提出交工或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3.12负责检查保修阶段的工程状况,督促承建商回访,监督保修直至达到规定质量标准。 3.13按国家及省市有关监理管理条例的其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