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监理范围:按监理合同规定。 (二)监理内容:负责按合同进行该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为工程按时、高质量完成提供优质服务。 具体内容主要有: (三)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协助业主督促设计加快进度及出图深度、质量;协助业主编写开工报告。 (四)编写工程监理规划及各项目的质量、投资、总进度和分阶段进度控制计划、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五)参与设计交底,审查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更改,并及时报业主代表批准,组织实施。 (六)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并监督其实施。 (七)审查承包商提报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及资格。 (八)监督承建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国家和当地有关的工程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控制工程质量,督促承建单位实施预控措施。 (九)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十)复核已完工工程质量,签署工程付款证书,审核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 (十一)审查承包商或业主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核实其规格、质量标准与清单是否相符,严格按有关标准、规定检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且进行见证。 (十二)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十三)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 (十四)督促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有效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其实施。 (十五)督促检查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保护情况。 (十六)根据操作工艺与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工程的施工情况,控制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 (十七)安排并组织与承包方的每周会议,以审查图纸、工程进度和其他有关事务,保存经有关方签字的会议纪要。 (十八)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阶段验收及竣工初步验收,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和竣工验收报告。 (十九)做好施工现场监理纪录,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代表提供信息文件;督促审查承包商各阶段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全套竣工资料。 (二十)审核施工平面布置、督促承包商做好平面管理。 (二十一)做好与承包商有关部门、管线单位、用地单位人员的协调工作。 (二十二)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