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二)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构件的控制 1)承包商的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构件进场前按施工规范和市政质监站规定的要求项目和频率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进行材料的送样试验。 首批进场材料的质量检查结果,作为工程审批申请开工报告的依据之一。 2)承包商所进原材料(如水泥、石灰、钢筋、标准砖等)以及半成品(道板、侧平石等),需提供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市政质监站质量认可证书以及各种试验资料;材料到现场后,监理将检查其质量情况,对质量不合格的不允许使用,并清理出场。 3)承包商依照工程进度按排材料进场数量和规格;同时应按规范要求搬运及储存材料,注意水泥防潮、钢筋防锈、砂石分类堆放等,各类材料应设标签;成品构件运输及堆放应符合施工规范的受力要求,避免产生不合理的附加应力,使材料变形、受损、开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