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本监理单位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公平地维护项目法人和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2.权责一致的原则:本监理单位依据有关法规和项目法人的委托授权而开展监理活动,承担的职责应与授予的权限相一致。 3.总监负责制原则: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建监(1995)737号”文件规定,本监理单位实行总监负责制,并由总监受法定代表人委托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全面负责受委托的监理工作。 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本监理单位将采取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政策、规范、标准和合同控制项目目标,严格把关;认真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中监理人义务、权利、责任条款,为项目法人提供多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使工程项目实现预期的控制目标。 5.综合效益的原则:本监理单位采取综合效益原则,既对项目法人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又将依据国家法规、政策、规范、标准对国家和社会负责,维护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 6.预防为主的原则:本监理单位将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各种风险进行事先分析和研究,把工作的重点放在预控上,对进度、质量、投资控制中可能发生的失控问题进行超前的考虑,制定相应的对策和预控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还应考虑多个方案,做到“事前有预测,情况变了有对策”,避免被动,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7.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监理单位采取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凭数据和事实说话,以理服人。 8.诚信服务的原则: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和承诺,本监理单位将向建设单位提供高水平的技术服务,在充分体现建设单位意图和利益的前提下,做好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 9.科学务实的原则: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本监理单位将采取科学务实的工作原则,来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