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四、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承担施工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和合同、安全、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 本工程将按以下几个阶段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控制: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 (3)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及标准,检查施工图纸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和业主组织的图纸会审,协助做好优化设计和改善设计工作; (4)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对施工方案、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组织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审核,并提出监理意见; (5)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特别是两个相邻施工单位之间的测量资料、控制桩是否交接清楚,手续是否齐全,并对贯通测量、中线及水准桩的设置、固桩情况进行审查; (6)监督落实各项施工条件,审核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签发开工令。 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1)对进场原材料、构配件、施工工程设备进行质量认定,审核其出厂证明、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书、复试报告、新材料与制品的技术鉴定报审,必要时到实地考察。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2)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改正,并做好监理记录; 3)主要的部位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将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基本情况填写施工条件准备表,报监理单位应调查核实,经同意后方可开工; 4)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部位、各道施工工序进行巡回、平行监理,对不合格的应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要做好复查和记录。施工方自检合格的所有部位、工序进行验收,对合格部位工序检验批质量进行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