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四、 监理人员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问题。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责。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查,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量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数据和原始凭证。 监理员职责: 监理员从事直接的工程检查,计量,检测试验,监督和跟踪工作是在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行使检查和发现问题的职能。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量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和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