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四)道路路基的控制 1)路基施工 A.道路路基挖方作业,必须按设计横断面整幅开挖,控制乱挖和超挖,基底预留碾压的沉降量。检查基底以下80CM范围以内树根及其它障碍物的清除情况。 C.快慢车道路基之间,由于新旧路基土层的承载力不等,软硬程度不一,极易在连接部位产生路基承载力的不连续,甚至不稳定,从而发生路基整体性的破坏。因此,在挖到快慢车道搭接处,要控制承包商在快车道边缘路基台阶的施工情况,其中台阶高不应大于0.5米,台阶宽不小于1米。 D.在路基施工期间,要有效控制由于降水或附近地段流入路基的地面水及施工用水。 2)路床整修及碾压的质量控制 A.为达到设计要求的路床顶面以下深30CM的路基密实度(≥95%),需严格审查承包商路基施工人员、机具到位及配套情况,检查承包商质量自检体系的建立及工作情况。严格控制路基的施工宽度、施工层厚、压实机具和压实工艺的执行。 B.为保证路面结构厚度均匀,需加强对路床平整度、横坡度和高程的检查和整修。整修原则上是宁刮不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