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为实施好各项监理工作,监理驻地办将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责任和分工,以便于监理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一、监理工作的目标和范围 1.监理工作目标: 工程质量目标:严格监督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交通部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优良级,并争创国优。 工程工期目标:督促承包人完成业主分阶段的指导计划,确保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完成所有合同工程施工,力争提前完工。 工程投资目标:严格审查设计变更的经济性,严把计量支付关,切实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力争各合同投资不超过中标合同总价、整个监理路段投资不超过概算相应部分。 工作服务目标:全面优质地履行监理合同,监理工作达到本合同的各项要求,即优质监理服务。 2.监理工作的范围: 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设计文件和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和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 监理服务的工作范围:在业主及其派出机构的宏观指导下,对于所辖施工标段的全部工程自施工准备期至施工期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实施全面管理;参与缺陷责任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