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1监理服务范围、内容 监理服务范围为:根据本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工作范围,工期等要求,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对*县X路工程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雨水管网及防护工程等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 公路桥梁部分(包括各种桥型)主要桥墩桩基础、墩身、桥身、桥台和预制构件、桥面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服务内容为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建设各方关系的有机协调。 2.2监理工作目标 按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监理合同的授权范围,与业主的有关部门、现场代表和设计单位、地质勘察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履行监理职责、优质高效、严格监督、科学管理承包单位,严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确保合同总目标的实现。 3监理的组织形式与方法 3.1监理与各方的关系 (1)监理部与业主的关系 ***县新县城环湖一.二期工程公路监理部受业主的委托,在其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进行监理。 (2)监理部与承包单位的关系 监理部与承包单位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部在业主授权范围内,监督承包单位严格履行承包合同所明确的责任和义务。 (3)监理部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监理部与设计单位在工地范围内是平行工作关系。在遇到工程设计图不详或理解容易产生误解时,监理部可与设计单位现场代表磋商,消除歧义:在遇到工程及工程的某些部位需进行设计变更时,监理部应向业主的现场代表及相关机构提出变更原因和范围,由业主的责任代表及相关机构与设计单位现场代表商洽变更与否,监理部根据业主的现场代表及相关机构的决定通知承包单位变更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