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1目的 为加强本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控制工程进度,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控制工程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及管理水平,使监理工作法制化、标准化、程序化,特制定本监理规划。 1.2质量保证体系 本工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1.3政府监督 本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以及业主的项目管理人员均应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1.4监理工作的原则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监理工作。 1.5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的关系 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按照签定的监理合同,二者是被委托与委托的关系,应做到各负其责,独立工作,相互尊重,密切合作。 1.6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施工监理(监督与管理)。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