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服务范围:在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规模内,从施工准备、施工、调试及移交试生产的全过程开展监理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量、工程规模调整或设计变更均属本监理范围。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范围内所有土建、安装工程从施工准备到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监理工作内容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对本工程实施“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