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开工条件的控制是监理工程师实现其目标控制的基础。 开工条件控制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能否按计划顺利完成,是关系到今后主体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和保证工程目标实现的重要环节。 审查开工条件 (监理机构和承包人分别应做什么?) 监理机构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经项目法人同意后向承包人发出进场通知,进场通知中应明确工期起算日期。 监理机构应协助项目法人按施工合同约定向承包人移交施工设施或施工条件,包括施工用地、道路、测量基准点以及供水、供电、通信设施等。 承包人在接到进场通知后,应按约定及时调遣人员和施工设备、材料进场,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需要的5个条件 1.施工许可证已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