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质量、安全管理程序每道工序开工前应由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各班组长进行质量、安全操作工艺的交底,并形成文字记录,监理派人参加。 分项工程完工,并自检合格后,施工方提前12小时通知监理部,上道工序未经我部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进场的主材应提前1小时通知我处,经现场见证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混合料、面层及砼配合比应先上报理论配比,经现场材料确定,最终的施工配合比严格按确定的施工配比进行计量。 处理问题程序及质量事故处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