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监理工作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以委托人与承包商签定的质量目标进行控制。 2、工期控制目标:以委托人与承包商签定的合同工期进行控制。 3、造价控制目标:以委托人与承包商签定的施工合同价格进行控制。 (二)监理工作范围 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安全责任。 (三)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受委托监理的范围,在施工及保修阶段开展质量、工期、造价目标控制,以及对工程项目的合同、信息、安全的管理及组织协调。 四、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和省市颁发的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2、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3、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依法签定的施工合同文件; 4、工程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5、省、市现行的预算定额及相关的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6、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