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施工单位应与合同签订后尽快书面通报公司资质情况及施工组织机构,在该工程上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姓名、性别、职称、联系电话),在整个施工合同执行期间,由项目负责人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履行合同义务,负责签发来往信函。 程序:业主 → 监理 → 施工单位 → 监理 → 业主。 2、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开工,并于开工前书面报告施工准备情况,获得我公司认可后方可开工。有困难时,可以书面提前五天向总监理工程师申述。获准后可延期开工。